教师背景与水平要求
(1)教师应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
(2)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熟悉并承担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教学工作。
(3)从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要具有电子信息类专业或相关学科的教育背景
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科毕业于电子信息类专业,或硕士、博士学位属于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物理学学科之一;
②已从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
③已获得电子信息相关行业的国家或国际资质或认证。
(4)教师应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能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实践,参与学术交流,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所有专任教师均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5)教师应熟练掌握课程教学内容,能够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内容与特点、学生的特点和学习情况,结合现代教学理念和教育技术,合理设计教学过程,做到因材施教、注重效果。
(6)教师应至少承担一门本科生的学科基础课程或专业课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等,为学生职业发展提供必要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