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队伍
师资队伍的具体人数根据专业的学科地位、招生规模、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等因素确定。生师比应符合教育部的规定。承担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基础课程)的任课教师不少于6人,一般应拥有博士学位。
师资队伍结构
教师应拥有中国语言文学学科的研究生学历。师资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合理且相对稳定,拥有学术造诣较高的学科带头人。适当考虑学科内部的专业平衡和学缘结构,拥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不低于30%;拥有海外求学、访学经历的教师应占有一定比例。
教师水平要求
教师应当拥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操守,热爱中华文化;拥有坚实的专业素养和开阔的视野,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和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教学科研的能力,能够适应中文学科人才培养的需求,处理好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的关系;尊重学生人格,关注个体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进行主动而富有个性的学习。
教师发展规划
学校和院系应当鼓励和组织教师围绕教书育人的工作要求制定个人发展规划,并在时间、经费、国际国内交流等方面提供支持,使教师能够有计划地以多种方式参加相关培训或访学研修,更新知识结构,提升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水平。教师应增强创新创业教育意识,提升相应的教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