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技术学培养目标
专业教育教学应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发展需求为基本原则,以中国高等教育定位和特点为参考框架,同时以行业标准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具备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品质,具备良好的科学与人文素养,具备国际视野,系统掌握教育科学和专业必需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方法,具备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和教育创业实践能力和管理能力,可以在各级各类教育及管理机构胜任教育、教学、管理与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办学目标和培养定位制定培养目标。培养目标应保持相对稳定,同时应根据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思想道德要求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爱国、守法、诚信、友善,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专业素养要求
(1)系统掌握教育科学及相关领域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2)系统掌握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具备发现、分析和解决教育问题的能力,具备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具备创新创业意识。
(3)形成专业所需的创新精神和创业实践能力,培养多学科融合型人才。
(4)具备良好的信息素养,较为熟练地把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教育教学。
(5)熟悉中国各级各类教育政策和法规。
(6)具备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自我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7)具备国际视野,基本掌握1门外语,能较为熟练地使用外文资料,初步运用外语进行交流。
身心素质要求
掌握人的心理活动和体育运动的一般知识与基本方法,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积极的人生态度。